
我的最爱作文(合集15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的最爱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的最爱作文1
书,让我遨游知识的海洋,让我从黑暗走向光明,使我打开智慧的大门,书就是我的最爱。
三、四岁的时候,我常躺在妈妈的怀里,听着《丑小鸭》的故事,那迷人的情节像磁石般吸引着我,从那时起,我就爱上了看书。渐渐地,我长大了,小小的故事书已不能满足如饥似渴的我,开始读一些名著。故事情节里有着各种人物截然不同的悲惨命运,他们的悲欢离合常常使我牵肠挂肚。我读得很快,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
记得有一次,妈妈和爸爸都出差了,妈妈刚走,我便拿起一本《鲁滨漂流记》。我细细地品味书中的每一个句子,每一个词语,甚至每一个字。品味它哪里好,换上什么字或词语更好。我认认真真地读着,生怕错过了一个精彩的片段。一会儿,我被主人公一个惊心动魄的危险冒出一阵冷汗;一会儿,我有被他独自困在荒岛上而恐惧;一会儿,因为他脱险得救而高兴;我完全进人了书的世界,自己好像亲临其境一般。
书,能带领我们走入远古时代,让我们了解恐龙的生活世界,古人的生活习性;书,能把我们带到一个幻想、快乐的世界中,带给我们无穷的欢乐,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能引领我们走向未来,让我们逐步登上科学的顶峰。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如果没有了书,就像大地没有了阳光的照射,智慧里没有了书籍的供养;就如同鸟儿没有了翅膀。
书是黑暗中的一盏灯,照亮了我们前行的路;书是寒冷中的一缕阳光,温暖我们的心灵;书是源源不断的泉水,带给我们无穷的力量。
在夜色的掩映下,在明亮的灯光下,爱书吧!朋友们,书是我们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的最爱作文2
亭亭之花,我的最爱
花有千百种,各有千秋。我独爱君子之花,因它美丽而又庄重,亲近而又高洁。
池中静莲。如古神话中的仙子一般,它美,但是又十分神圣。青色的茎拖着它的整朵花。在未开花时,它的那朵蓓蕾显得神秘,人们期盼着它绽放的那一刻。因为在那一刻,人们会惊呼之蓓蕾绽放时那莲花的端庄,一副神圣而不可侵害之貌。
池中玉莲。白色的莲花显得庄重和圣洁,而粉色的则表现得平易近人,又不可亵渎之态。在荷叶之中耸立着一朵玉莲,可谓是鹤立鸡群,众星拱月一般,更显莲的神圣。早有周敦颐《爱莲说》当中‘亭亭净植’一句,表达了莲之美态,洁净,美丽。
池中妖莲,晶绿色的莲叶在莲花瓣下,虽不多,却是一番美态,十分养眼。莲之爱,又因其妖也。妖者,过分艳丽。在周先生看来,莲‘濯清涟而不妖’,可我认为莲花并非不妖艳。清晨雨后,当露珠不规律地撒在莲叶,莲花花瓣上时,莲花是多么美丽啊,胜过出清水的芙蓉,也让昙花也不由惊叹。何谓不妖也?
池中娇莲。在冰心老人的《荷叶·母亲》一文中提到,在她幼年时家中有白莲,红莲,在大雨来临时,红莲旁的一个大荷叶慢慢倾斜下来,覆盖在红莲上面。使这红莲‘有恃无恐’了。莲虽美,但也很脆弱,也很娇气,若没有荷叶的保护,就会在这风雨之后消亡了吧。
对于莲花的喜爱,我爱之深,思之切。对于周先生之言‘莲花之君子者也’,我却有不同的感想,莲不仅是君子,也有可能是一个需要在母亲保护下的儿童。
花有千百种,花有千百态,不说莲花为花中君子,只知莲与万花无异。我爱莲,爱它的风度气质,爱它的迷人美态。
我的最爱作文3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每个地方都有特色美食。我的家乡西安就有许多著名的风味小吃,凉皮、米线、羊肉泡馍等,我最爱吃的是特色小吃——肉夹馍。
走在街上,远远闻到一股香味,顺着香味,我走进了“白吉肉夹馍店”。店里已经是座无虚席,有的人手里捧着肉夹馍,正大口大口地吃着,肉香馍香一起冒出,整个店里肉香四溢;有的人小口小口地咬着,闭上眼睛,轻轻地咽下,一种回味无穷的样子;有的人先吃馍里的腊汁肉,再吃带有汤汁的馍;还有的人先一层一层地吃白吉馍,然后再吃带有汤汁的肉。你瞧:坐在第一排中间的老爷爷,双手捧着肉夹馍,像捧着一块宝似的,正津津有味地吃着,眼睛盯着馍,嘴“吧咋吧咋”地响着,嘴角不时流出油来,还时不时用舌头舔舔嘴角的油,“嘘——嘘”猛吸一口,几口下去,一个肉夹馍就被吃进肚子了。
还有的人干脆站在那儿等着,夹馍的师傅忙得不可开交。一位老奶奶按耐不住,搓手顿脚,眼瞅苍天,眼球咕噜咕噜转,似乎那里有肉夹馍。
一位俊俏的大哥哥,着急地喊着:“师傅,你快点嘛!你快点嘛!”还有背着书包,戴着红领巾的小学生,小舌头舔起了双唇,左一转又一转,傻乎乎的可爱劲儿真让人陶醉。我真有些眼馋,好想吃!
终于轮到我了,我走到肉夹馍师傅跟前,他面带着微笑,先从锅里捞出一块色泽红润的腊汁肉,放在案板上,右手抄起一把微型的青龙刀,把肉剁碎,再把肉放进馍里,接着灌上一小勺汤汁进去。师傅叫了一声:“馍好了!”我双手接过,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着,那浓香的汁水,已经渗进了纸袋里,变得油光发亮,我迫不及待地大口吃了起来。转眼间,一个肉夹馍,就被我“消灭”了。
这勾魂的肉夹馍,千里飘香,真让人魂牵梦绕啊!
我的最爱作文4
放眼望去,大海是无边无际的,深蓝色的,似乎是蓝蓝的天空的折射,我爱大海这般无边无际,它似乎在暗示我要有广阔的胸襟,我爱大海的深蓝,它孕育着我,伴随着我走过了懵懂的童年。
小时候,我问妈妈,为什么我们是住在大海边的。妈妈有点犹豫,但还是说出来,她说因为你爸爸喜欢大海,在这里我们可以以捕鱼为生。妈妈似乎在掩饰着什么,我看得出来,便没有再问了。
大海对于我并不陌生,有时,我会展开双臂,大声地问:“大海,你究竟赋予我什么?”
后来,我们搬家了,那时我觉得很难过,要离开大海了,去那个陌生的从未接触过的城市。几年后,我也慢慢熟悉了城市的生活,也渐渐忘记了家乡的样子……
有一次,父亲居然想到要带我回到大海边住几天。
大海的容貌还未改变,和几年前的一样,可我却已经长大了。父亲带着我,沿大海边走了许久,他问我:“离开这里几年,有没有想回来这里住?”
我很高兴,但又觉得,我对大海越来越陌生了,我便说:“不用了吧,现在已经在城市里住习惯了。“
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父亲还是坚持着要搬回这里住,我感到很无奈。
回来了,回到了这个本该回来现在又觉得陌生的地方。
有个晚上,我跑到海滩边,展开双臂,问大海:“大海,是不是你让我回来的?还是我本就属于这里?”突然,我感到背后有双手厚实的手扶过我的肩膀,是父亲。他慈爱地对我说:“大海给予你一个生存的空间,是想让你明白人要有广阔的胸怀,正所谓“能容者得天下”。
大海是我的最爱,它使我明白了做人要有广阔的胸怀。
我的最爱作文5
油炒饭,金灿灿的,粒粒米饭浸着菜油,萦绕锅巴的浓香,还有鸡精的特殊味道,啧啧啧,一想到它,我就直流口水,那可真是我的最爱。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吃吗?因为里面放了我最喜欢的调料鸡精。
喜爱到什么程度呢?那就只有一句话形容:此料只因天上有,地上打着灯笼都找不着。
喜欢油炒饭的根源,还得从那次说起。一天,我的肚子饿得不得了,奶奶给我做花费时间少的油炒饭,菜油烧开后,只听哧的一声,白饭被舀到滚热的菜油里了,突然,奶奶放下手中的锅铲,上厕所去了。哈哈,真是天赐良机,我这个旁观者摇身一变,变成了厨房主角,哈哈,可以露一手了,我学着奶奶的样子,有模有样的翻炒起来。心想,我可以添加我喜欢的佐料了,灶台附近写有鸡精的包装盒映入我的眼帘,饭里加入鸡精后应该很好吃吧,我小心翼翼地迅速打开鸡精包装盒,抓了一把鸡精放进炒饭中,翻了几翻,这时我听见冲厕所的声音,糟啦,奶奶要来了,我狂奔回房间,耳朵不时注意着厨房的动静,还好一切照常进行,奶奶没发现。奶奶拿着锅铲在锅里翻炒几铲后,给我盛了一碗饭,我先从碗里舀了一小勺,放进嘴里,细细地尝了尝,嗯,味道真不错。因为有鸡精作怪,我竟然破天荒地地吃了七碗饭,竟连奶奶都吓着了,不住地说着:鹏程,你这孩子怎么那么饿呀,中午没吃饱吧?
那当然啦,平常只吃一两碗的我竟吃了这么多,这可真所谓我世界里的吉尼斯呀!
我的最爱作文6
我的小学校园并不大,但却拥有了我很多的美好回忆。
在我的记忆中,那一片红绿相间的篮球场,总是会有很多人在那里打球;那一幢幢的教学楼总是传出同学们的一阵阵读书声或者弹琴的声音。那样的声音在当时的我看来,不过是世界上最普通不过的声音,但现在看来,那是最最悦耳动听的声音。
记得有一年冬天,雪下得特别大,整个操场都是一个纯白的冰雪世界,一踏进雪里,就有软软的感觉,就像踩在一团棉絮里一样。天上纷纷扬扬的雪花飘落下来,落在我们的头发上,一个个都变成了老奶奶,老爷爷了。
在一个大课间,我们一起去操场打雪仗。我自己那肉肉的小手小心翼翼地捧起一小堆雪,然后用力地把它们压成瓷实的雪球。大家就互相玩了起来,看着雪球砸到别人身上的感觉简直棒极了!后来,直到老师从窗户探出头来喊我们进去,我们才肯罢休,拍拍手赶紧跑进去。到了屋子里,才发现手都冻的通红了。
后来,我来到了十一学校,这里可真大啊!比我的小学大多了!
第一次狂欢节使我印象特别深刻。在校园里,几乎每个人都扮演了应和年级主题的角色,有的搞笑,有的可爱,有的经典,有的恐怖。可以看出大家都在很认真地准备这次的狂欢节装扮活动。我从宿舍乘电梯下楼,看见了一个长相十分精致,带着黑边眼镜的学姐。她也看见了我,对我友好地露出一个大大的甜美微笑,一个酒窝在脸上深深地陷进去。我们俩就这样各自站在电梯的一角,都不说话,气氛显得有些尴尬。终于,她开口打破了这尴尬的沉寂,对我笑了笑,问:“你是初几的?”
“常规初一。”我赶紧回答她。
话音未落,“叮咚”,电梯到了。因为只是看了一眼,并没有记住她长什么样子,可能乘电梯又遇到过几次,但我也并不确定那到底是不是她。
但,这却让我感到了十一学校的一丝温暖。也对十一,有了深深的感情。
我的最爱作文7
那细细长长的积木,是我的最爱。
因它从小就陪伴着我,陪着我走过了一段段漫长的岁月,与我发生了许许多多的故事。
积木,在我的家里很多很多,我对它十分痴迷,只要一有空闲时间就会拿出来玩。
那些积木是分两批到我家的,新旧不一,有的是浅色的,角比较尖的,那是第二批的,数量比第一批还多;有的是深色的,角相对来说算钝的,这属于第一批的。不过,不管是那一根积木,上面的木头纹理都是独一无二的。
每当我拿起手中的积木开始搭建时,我完全到了另一个世界。我准备先搭建一座别墅,一座非常豪华的别墅。我会先用十几块积木将要建设的地方围住,再搭出房屋的一楼,然后开始搭建别墅的配套设施,搭建好房屋后,我会用栏杆将房屋隔离开,再用很多块积木做一个超大的停车场。我一定会在房屋的第一层的仓库旁做一个发电站,在里面塞进好几个玻璃珠子……我好像一位建筑大师正在建造我心中的别墅。过了一会儿,那个华丽的别墅完工了,我感觉自己似乎就住在了里面。
这就是我收藏至今的东西——积木。
这被我认为是无价之宝的积木,可能被大家认为一文不值。而其它被大家津津乐道的事,我却对它一点儿也不关注,这也许就是我们的差异吧。
我多么期望每一个人都能保存一份这样属于自己“积木”呀!
在生命的不同阶段,都有一些美好的对别人也许一文不值,但对自己来说昂贵非凡的东西。它只属于我自己,属于我的心灵。
收藏心中的美就是一个人全部的世界啊!
我的最爱作文8
我爱吃的水果有很多:酸甜的橘子、长满刺的榴莲、蓝钻石一般的蓝莓……但我最爱吃的还是酸甜可口的山竹。
山竹的皮是紫红色的,有一点硬,新鲜的还稍微软点儿,不新鲜的就很难打开了。那皮还掉颜色,记得有一回妈妈给我剥开了一个,开完满手都是紫红色,很难洗掉。顶上有五六瓣弯着的小绿叶子,叶子中间有一根短短的茎,茎周围有一圈绿色的、硬硬的像花一样的东西,那是蒂子,远远望去像极了紫红色的小灯笼,那蒂子有多少瓣,山竹里面的果肉就有多少瓣。
说到这,我都忍不住要流口水了。山竹里的果肉是雪白雪白的,很像可爱的小胖娃娃,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它们似乎从不争吵,互亲互爱,我喜欢它们团结友爱的样子,就好像我和我的好朋友们一样。
终于忍不住我尝了一口,“哇,太好吃了!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它吃起来甜美可口,但散发的气味很淡,吃在嘴里糯糯的,酸甜适中,每次吃完,都感觉心情超好。
山竹里含有一种特殊的物质,具有降燥、清凉解热的作用,这使山竹能克榴莲之燥热。你们知道吗?在泰国,人们将榴莲、山竹视为“夫妻果”。如果吃多了榴莲上了火,吃上几个山竹就能缓解。山竹是很好的补品哦!它浑身上下都是宝,就连外皮中的红色素都能用来制作黄色染剂。
越说越想吃了,山竹是我吃过的水果里最喜欢的,朋友们,你们有没有爱上我的山竹呢?
我的最爱作文9
我想本身我是离不开笔的人。
似乎在纸上布满属于自己的方块字能让我在一片荒芜中听见鸟儿啁啾,感受绿意生长。
稚气未脱,也才刚刚学会握笔罢了,便不安生地想写些什么。像是对待最为神圣庄严的事,坐姿端正,眼神直直地击在铺得整齐的纸上,掏空了脑袋里过于有限的词汇,无比滞笨的一笔一划,毫无美感的字体,牛头不对马嘴的语句,张牙舞爪地爬满了整张纸,还夹杂着断续的拼音。自己却过于满意,哪一张白纸里的成就感似乎都要满溢出来,乐此不疲地在写作的乐趣中徜徉两个小时才肯罢休。
“妈妈有事出去了,你早点睡!”架起眼镜,陆陆续续能写一些一二百字的短文章的我漫不经心地答:“知道。”手头上却攥着笔。构思每周必定给自己布置的随笔,夜无限伸展,风在黑暗中缠绵,窗里透出的昏黄灯光·也相继一疏忽便隐了去。我的手心涔涔地出了汗,眸里却写满倔强,乱糟糟的涂改,一个字一个词或是一句话都要纠结,像是遇到最对胃口的大餐,细品,细茗,每一文字都在无垠的黑夜里熠熠生辉。
手指被时间的积淀磨出了厚厚的茧,好像突然就长大了,文字也变得深沉而醇厚。我失去了多到数不清的空间,却还是会捧着笔记本,记录着心情,记录着生活。在忙忙碌碌却又碌碌无为的学业中还原对写作,对记录下真实自己的初心,最本真的对写作的喜爱。
我想,我会在时光的的变迁中改变许多,但源于心中明晃晃的,对提笔的热忱是不遭世俗风化的。有些事物可能会随着岁月冲刷褪去了狂热,可写作,是我心中不可改变的,是最爱,是不可泯灭的光。
在写作时,阳光晴好,清风不燥,我们正年少。
我的最爱作文10
在八月五号这一天,我很开心,因为我们全家去看了《哪吒之魔童降世》这部电影。这是我在暑假期间看的第一部电影。
电影一开始,自称“美男子”的太乙真人就出现了,他虽然长得胖,爱喝酒,但是内心十分善良,不像申公豹,不仅长得丑,而且内心十分邪恶。之后天尊给了太乙真人两颗珠子,致使申公豹产生了嫉妒的心理,从而引发了下面的故事情节。
太乙真人下凡本想将灵珠融入李靖夫妇未出生的孩子身体里,但因申公豹的阻挠,致使魔丸融入到未出生的孩子身体里,并将其取名为哪吒。申公豹将灵珠取走,献给了龙王并将其融入到龙王未出生的儿子身体里,并取名为敖丙。按照约定敖丙将拜申公豹为师,从这一刻开始便注定了敖丙与哪吒在三年后之间会有一场恶战。
在三年后的某一天,哪吒与敖丙在海边相遇,哪吒还救了敖丙一命,于是他们两个便成为了朋友。几天后哪吒的妈妈告诉哪吒,当他过生日的时候全陈塘关的人都会来参加。哪吒听到这个消息后非常高兴,于是就逃出李府,去海边找敖丙,约定两天后去参加生辰宴。而敖丙心知两天后会有一场恶战,但是正因为敖丙是个有恩必报的人,他不想欠哪吒的恩情于是就接受了哪吒的邀请。
而在哪吒的生辰宴开始之前,申公豹来到了哪吒的房间,并告诉了哪吒真相以及解除乾坤圈的咒语,这并不是因为申公豹好心而是他想将这一场大战彻底激发。
敖丙心性本为善,但是他暴露身份后怕连累了龙族,便想将整个陈塘关活埋了。就在这时,哪吒知晓了他父亲在天门前的事后赶回来阻止了敖丙的行动。
敖丙失败,这时哪吒的天劫已经来临,他不想因自己而让他的父亲替他去死,他便用太乙送他的礼物将他的父母捆在一起,自己则被天雷吸起受劫。而敖丙这时也飞上来与他一起受劫,在二人即将承受不住之时,太乙用以前放灵珠与魔丸的法器将他俩的灵魂保住。
这部电影告诉我一个道理,不要轻易相信命运,命运时刻掌握在自己手中。
我的最爱作文11
雪,飘落下来,大地都披上了银装。
清晨,我站在窗前,看雪花纷纷飘落,落在屋顶,落在树梢,落在小朋友稚嫩的脸上,我的脸上不禁浮现出笑容——下雪了。
吃过早饭,我乘车到了郊外。那美丽的雪,令我心神震撼,捧起一片雪花,观察它的纹理,你可以感受到大自然的微妙;捧起一片雪花,感受它的温度,你可以感受大自然的清凉;我漫步在白色的原野中,任凭飘飞的雪花将我的面颊打湿。太阳藏进了云朵里,仿佛为雪花的美丽而折服,不敢与它比美。雪的仙境中,一片幽静,仿佛声音也不愿打扰它的宁静。
我不知不觉竟走到了湖边,驻足望去,湖面竟贪心地吞噬着这美丽的小精灵,可怜那美丽的雪花,初到人间,没来得及绽放就枯萎了,看着一片片雪花被湖水吞噬、扼杀,我不由地心痛,仿佛雪已成了我的知心友人,我实在不忍心看它们被无情地扼杀,只得离开这罪恶的场地。
我又来到了树林间,仿佛到了人间仙境一样,雪从树枝的空隙中飘落,雪花纷飞,像是在欢迎我的到来,树梢沾染了白色,仿佛沾满了人间的甘露,显得一片寂静、朦胧。
我实在不忍打扰雪的美丽,便勿勿退出了雪的领地。
雪,是这世间最纯洁的,最美丽的,它是我的好友,伴我走过每一个冬天。雪啊,你为何如此美丽?以至于你已成了我生命的最爱。
雪,冬天美丽的雪啊,你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12
清晨,于睡梦中醒来。拉开窗帘,多么希望第一眼见到的是洋洋洒洒的阳光。隔着玻璃窗,阳光不那么刺眼,但足以唤醒睡眼蒙?的人。它的到来,送走了昨日之历史,带来了“今天”这个最好的礼物。
正午的阳光热情似火,太阳正挂在天空中央,明晃晃地。这时的阳光,猛烈无比,多少朵白云都掩盖不住。此时的阳光虽然没有日出时的绚丽,也没有夕照时的多彩,但它却另有一番风味。它把力量汇聚在一起,在这时喷发,它照在东河上,东河被镀上了一层华丽的金黄衣,光点犹如无数颗星星在水里闪耀着,挣扎着。它照在河边的树上,阳光透过树缝像无数的金色珠子般落在地上,一阵风吹来,地上的“金珠子”也晃动起来。看着看着,仿佛我也成了一颗珠子,跟着他们一样起伏不定……
黄昏,一天又即将过去,阳光收敛了正午时的奔放,成为了一名江南水乡的女子。它把柔情释放了出来,光线是那么柔和,它散在树叶的叶面上,在地上留下了斑斑点点的影子。它懂得了温柔,磨去了正午坚硬的棱角,陪伴着归巢的鸟儿。最后,夕阳依依不舍地慢慢地往下沉,残余的一丝光线中,红色的晚霞在天边漂浮,像一位仙女,穿着绚丽的纱裙在天边散步。
阳光是无私的,它总是普照万物,无处不在。在撒哈拉的沙粒中,在南极大陆的冰川里,在布满鲜花的草地上……它照耀过每一个人,温暖过每一寸土地。而我,痴迷于阳光的美,渴望它永远照耀我的身心。
这就是我的最爱——阳光!
我的最爱作文13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对书籍有一种无法用言语来表达的情感。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我们只有读书才能变得聪明。
儿时,五颜六色的小人书是我的最爱。短小的文章,精美的图画,将奇妙的故事活灵活现的展示出来。每当翻开这些有趣的书籍,就让我陶醉在这片知识的海洋之中。同时,也使我积累了更多词汇和知识,让我在成长的道路上踏出了第一步。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转眼,我已经是九年级学生了。因为我热爱读书,所以养成了饱读诗书的习惯。不仅读书的种类更加丰富了,而且数量也增多了。《爱的教育》、《鲁滨逊漂流记》《格列佛游记》……这些书籍都让我受益匪浅。其中,《鲁滨逊漂流记》给我的启示是:只有奋斗,才有出路。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也要乐观、充满信心的对待生活,因为人不应该被困难吓倒,而应该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战胜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才能战胜困难。
记得有一天,妈妈要出去有事,在家里吃饭,而爸爸正好出差了,中午只有我自己一个人在家。妈妈刚走,我便拿起现在正在阅读的书_由丹尼尔·笛福创的《鲁滨逊漂流记》。我细细的品味着书中的每一个句子、每一个词语,甚至每一个字。品味它哪里写得好,换上什么字或词语会更好。我认认真真地读着,生怕错过了一个精彩的片断。一会儿,我被主人公一个惊心动魄的危险冒出一阵冷汗;一会儿,我又被他独自困在荒岛上感到恐惧;一会儿,因为他脱险得救而感到高兴;我完全进入了书中,自己好像就亲临其境一般。
书,能带领我们走入远古时代,让我们了解恐龙的生活世界;书,能把我们带到一个幻想、快乐的世界中,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能引领我们走向未来,让我们逐步登上科学的顶峰。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如果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如同鸟儿没有翅膀。爱书吧,朋友,有了书,你的生活会更加充实、精彩,人生会更有意义。
我的最爱作文14
若说中华艺术是一条长河,歌与曲便是那泠泠的水声,与河水击起水珠,折射出炫目瑰丽的光彩。
陕西秦腔
黝黑宽大的脊背,闪着灼热的阳光,黄河滩上的石块烤着一双赤脚。面向奔涌的黄河,积于胸腔底部的情感爆发而出。这歌声融进了涛声,也盖过了涛声;这歌声震撼了身后的万道沟壑,在黄土高原上回荡。汉子的热血沸腾了,涨红了脸,憋圆了腰,把热血和着家乡的味道唱给了黄土,唱给了黄河,唱给了家中的父母和婆娘。久久不息……粗犷的北方汉子用歌声演绎着黄河的澎湃,高原的坦荡和男儿胸中的豪迈。这震摄人心的歌唱让我最爱。
国粹京剧
胭脂晕红了脸颊,凤冠戴在了头上;吊起的凤眼,及腰的发辫,尽展东方女子之美。醉酒的贵妃,舞剑的虞姬,出塞的昭君;口中的酒杯,手中的佩剑,怀中的琵琶;眉眼间流出情愁,剑梢指向泉路,指间拨出离别的心音;眼泪浸湿了脂粉,鲜血滋润着剑锋,琴弦的颤动惊起了塞上的尘土。凄婉的唱腔,妩媚的身姿,一招一式中透出女子之妩媚与坚强。姿式唯美的花旦,用她们特有的单凤眼、兰花指、京味腔展示着中华民族的绚彩历史。这精致柔美的招式为我最爱。
江南小调
斜倚着凭栏,凝望着空中的雁。精心整理了发鬓,仔细擦上脂粉,朱唇的开合歌出对情人的思恋。歌声飘入和风,融进细雨,迷了蝉儿,醉了鸟儿。轻风抚乱了青丝鬓,雨珠打湿了佳人妆。蝉鸣得心惊,鸟唱得凄婉。歌声没有止住,反而愈是唱出了江南女子的清秀与江南小镇的宁静。江南佳人用轻柔甜美的嗓音唱尽了江南的秀美,唱醉了无数人的心。这清澈秀气的声音为我最爱。
在歌声中我享受着艺术长河的瑰丽。歌声继续流淌着,于是沉醉了……
我的最爱作文15
我喜欢的体育项目有许多,例如:足球,掷垒球,羽毛球,排球,乒乓球,篮球……
大家想知道我最喜欢什么吗?没错,是足球。
你们知道足球的由来吗?让我来告诉你们吧!
足球的起源:足球运动是一项古老的体育活动,源远流长。最早起源于我国古代的一种球类游戏“蹴鞠”,后来经过阿拉伯人传到欧洲,发展成现代足球。所以说,足球的故乡是中国。据说,希腊人和罗马人在中世纪以前就已经从事一种足球游戏了。他们在一个长方形场地上,将球放在中间的白线上,用脚把球踢滚到对方场地上,当时称这种游戏为“哈巴斯托姆”。到19世纪初叶,足球运动在当时欧洲及拉美一些国家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的英国已经相当盛行。直到1848年,足球运动的第一个文字形式的规则《剑桥规则》诞生了。足球运动,是目前全球体育界最具影响力的单项运动,故有世界第一大运动的美称!主要以脚支配球为主,但也可以使用头、胸部等部位触球两个队在同一场地内进行攻守的体育项目项目。一场精彩的足球比赛,吸引着数以亿计的观众,它已成为电视节目中的重要内容,有关足球的报道,占据着世界各种报刊的篇幅,当今足球运动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据不完全统计,现在世界上经常参加比赛的球队约80万支,登记注册的运动员约4000万人,其中职业运动员约10万人。
怎么样?我是不是对足球了如指掌?
我爱体育,更爱足球!



